2009-11-20

留在山上是災民,住在營區是難民

留在山上是災民,住在營區是難民
文/柳琬玲 十一月 19, 2009
高雄縣政府最近打算終止部分的營區安置,引發災民反彈,因為回家的路尚未通,族人對訪鄉後的生活與看病照顧等問題感到憂心,而且明年雨季來臨是否又要到處搬遷?因此最近營區流行一句話:「留在山上的是災民,住在營區的是難民」。

上週五(11月13日)那瑪夏鄉長夫人到營區去「布達」終止安置的消息,要求民權、民生村民限11月30日打包回鄉之後,本週一晚上(11月16日)由高雄縣政府社會處安排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返鄉說明會,社會處長吳麗雪與原民處長谷縱現場說明;呼頌鄉長則因為參加鄉代表會議之故,僅派公所幹部黃先生出席。

對於縣府要求居民在11月底就要返鄉,營區的災民普遍的心聲是:「等路通了再來說」。

目前那瑪夏鄉瑪雅(民權)、打卡魯瓦(民生)兩村安置仁美營區人數共423人、157戶,其中有較高比例的是老人、小孩。民族部落與民權部落都尚在等待原民會部落安全複勘結果,官員表示11月25日會公佈。

那瑪夏留在山區的鄉民,粗估瑪雅(民權)村約170人,打卡魯瓦(民生)村約300人,山上山下的重要交通道路台21線,目前正加速趕工中,希望趕在月底之前,可以簡易便道形式恢復通車。鄉公所代表黃先生表示,鄉公所正全力接水當中,電話線路已經恢復,電力方面在民權民生村都沒有問題。

原民處長谷縱表示,民族國小、民權國小都已因為土石流問題無法使用,民生國小則是因為交通問題,規畫留在平地至1月底,他承諾「會比照建山與高中返校模式」,不過據記者了解,高中國小回到山上前半個月都還供共水不足。

至於就業部份,目前那瑪夏鄉有150個由原民處提供的家園重建就業人力,會再向勞委會爭取將目前在幫大樹鄉公所作臨時工的名額轉回山上,只是以之前高中村經驗,機會不大。就醫問題,要依靠民生村與民權活動中心的醫療站,以及衛生所的巡迴醫療。

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她考慮社福團體的建議,願意給村民1個月的時間準備,「所以和縣長說好,12月7日大家才回家」。且針對需要繼續留在平地的特殊需求者,共有44戶、91人因為孩子還在平地的災校上課,可以繼續留在安置地點,若為租屋者可以延到1月底,「所以租金與生活賑助金發到1月中」。

返鄉後的生活機能是否解決?

村民紛紛質疑回鄉後的生活機能、安全性、交通與用水問題,官員也同意冬天缺水,會是公所需要克服的難題。問到用水、醫療的問題,都不在社會處與原民處可以解答的範圍內,鄉長又缺席,導致現場不滿,紛紛炮轟「你們能作主嗎?」

村民發言質疑,當初他去應徵大樹鄉公所的臨時工時,勞委會承諾是可以做6個月,如今卻提早叫他解約回家,很不誠信。且當時許多人領取租屋補助時,都以為可以住兩年,所以都繳了押金簽了約,如今要提早解約,損失誰來負責?吳麗雪處長當場回應:「當初都有發押金補助,這兩個月的押金補助直接送給房東就好了」。

村民:「我們好像被趕來趕去,一下子讓我們住佛寺,一下子讓我們住營區;現在又趕我們回去。請問如果家裡有孩子在平地讀書,是不是又要換營區住了呢?」

吳麗雪處長:可以留在平地的這44戶,要住哪哩,有待討論。

村民:「水沒有解決,學校也沒有動工,產業道路(指農道)也不通,到底回去怎樣生活?」

村民:「如果搶通的是石頭路,一下雨就沒有路了,怎麼辦?」

村民:「山上的人都說我們不想回家,其實我們不是不想回家。請問現在回去的話,山林還不穩,明年雨季咧?又要動用直升機嗎?」

村民:「為什麼不給我們時間思考,不給我們中繼屋?」

村民:「建議杉林月眉的地很大,趕快蓋中繼屋,讓我們住三年,好嗎?」

(群起鼓掌)

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

「不蓋中繼屋是中央定調的,包括風災中三天內要將兩、三千人遷下山的事,也是中央的命令」意指她僅是命令執行者,很無奈。「現在營建署、農委會、經建會都還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包括民族村也還沒有被劃定,所以沒有遷村,只有房屋損毀,才有永久屋」。

她呼籲在場鄉民:「先回家去思考,等經建會、農委會來勘查,再來討論怎麼辦嘛」。

南盟執行長紹文當場指出:

「阿里山、霧台、台東都有中繼屋了,只有高雄縣沒有;而且遷不遷村和永久屋有關係,和中繼屋沒有關係。中繼原本的定位是安置,難道高雄縣政府要結束對災民的安置嗎?如果不是,就給中繼屋。」

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路通了,請大家回家,就是結束安置啊」。

村民:「總統承諾,可以養我們兩年,橋通、路通、有水、有電,才讓我們回去;結果,三個月就趕我們,騙我們嘛」。

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

「家裡房子垮掉了,可以繼續住營區,如果願意,可以簽永久屋,明年房子就蓋好了;租房子的人,可以租到有永久屋的時候,如果沒有資格申請,是因為營建署出來的資格很嚴,不過只要有居住事實又住山上,就可以住永久屋」。

她表示近日縣政府正全力研究如何建請中央放寬永久屋申請門檻,建議大家都踴躍去爭取永久屋。

但是究竟研究多久會有結論呢?

吳處長搖頭:「我也不知道」。



急的老奶奶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回去沒有房子住了,怎麼辦?谷縱處長鐵口直斷:「那你就留下來」。

由於大家的攻擊砲火猛烈,且對於道路未通就逼村民回鄉很是憤愾,社會處科員趕緊喊話表示:「等到路通了,再請公路總局、衛生單位等相關單位一起來辦第二次返鄉說明會,但是請各位村民再過半個月就要打包回家」。

因為大家已經受不了官員的說話反覆,聽到等路通之後再辦說明會,沒有細究公務人員口中「半個月就要打包回家」的涵意,就紛紛起身離去。
來源http://www.dfun.com.tw/?p=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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