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9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受災戶如何辦理租金補助?

出處: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834&Itemid=202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受災戶如何辦理租金補助?


問: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受災戶如何辦理租金補助?

答:受災戶可辦理租金補(賑)助如下:


(一)自行租屋者(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
1.每戶每月6千元~1萬元(3口以下6千元、4口8千元、5口以上1萬元),最長2年。
2.「生活賑助金」每戶額度每月3千~1萬5千元(戶內人口以5人為限),為期半年。


(二)租金補貼(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

1.每戶每月6千元~1萬元(3口以下6千元、4口8千元、5口以上1萬元),最長2年。

2.申請書表印製完成,將由內政部社會司送往災區七縣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之鄉鎮市公所或其他必要場所(如收容避難所等),擬由社工及志工等協助受災民眾填寫,填寫完成後送交鄉鎮市公所。

3.受理案件窗口:七縣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之鄉鎮市公所。

4.核發租金補貼時間:申請戶附齊租賃契約及郵局帳號名稱,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核完竣後,自核定函之日所屬月份或次月起,第一次核發2個月租金,以後則按月核發租金補貼至申請人之郵局帳戶。


(三)另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新台幣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3口為限。每戶最高9,000元,為期半年。

以上三種由民眾擇一申請領取,惟不得重複申請政府安置方案。
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1957或02-2192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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