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9

南沙魯村.88風災原鄉重建一路走來辛酸史


王議員、李惠民里長、李長榮會長、林學章、陳惠榮


王議員與李惠民里長

沒有經費污水系統無法繼續完成

說明農地無法耕種的問題

八八再造聯盟主席理斷牧師

20101227 陪王定與議員走一趟南沙魯村重建現況以及台21整修進度,南沙魯重建會會長李長榮、里長李惠民將一年多來南沙魯重建的歷程一一說明,以下是

南沙魯村.88風災原鄉重建一路走來辛酸史』

一、修繕補助款未下來
1.當初緊急收容期間,楊秋興就跟南沙魯的村民放話,南沙魯不能住人了,你們要遷村了,並對外發布相關消息。
2.當時那瑪夏鄉公所也自我認定南沙魯要遷村,所以相關修繕補助就沒有規劃南沙魯族人,也沒有向南沙魯村民說明。
3.部份返鄉復建的村民回家整理家裡時向公所提出相關補助款,公所的答案是:「已經沒經費了」。我們還能怎麼辦,誰叫我們不聽楊秋興的話,執意要回家鄉生活,大家只好東借西湊、南調北挪,硬是把家給弄成可以居住。唉!已經對公部門失去信心了。

二、民族國小原鄉重建
1.八八水災巨變,情況未明之下,楊秋興縣長馬上片面宣布,南沙魯要遷村,並表示國小不會在原鄉復建,致使大部份族人考量孩子上學問題,而被迫遷居。事實上,南沙魯還是可以居住的,也有地方蓋學校。今天,高雄縣政府南沙魯部落學童的基本受教權不顧,致使本部落學童受到教育上的不平等待遇。
2.高雄縣政府違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八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實施細則第七條」。在未經部落會議共同決議下,藉水災之便,廢掉南沙魯部落的學校,使部落孩童蒙受教育部不公平對待。
3.目前南沙魯遷戶籍入杉林的只有三戶(原戶籍沒有學童),大家的戶籍都還在南沙魯,為何把民族國小藉故消滅掉。
4.現在,我們南沙魯部落於災後,學校沒復建是事實;南沙魯沒有學校是事實。為了南沙魯孩子的受教權利與教育保障,本村準備連署,並陳情給有關單位。
三、避難屋土地產權(需要完整說明南沙魯村為什麼不接受市政府徵收的緣由)
1.當初楊秋興處心積慮要清空南沙魯,所以對要返鄉復建的村民,應用各種手段設置各種不方便,目的是要讓這些人知難而退,進而放棄原鄉選擇永久屋。整個楊秋興團隊的重建思維就是如此。
2.當初我們要求縣府依重建條例離災不離村」的原則,在民族平台興建永久屋。縣府回應,永久屋只有在杉林。所以大部分的人選擇下山。
3.退而求其次我們要求依重健條例的「中繼屋」的選項,並幫忙徵收土地或租地興建。楊秋興表示,高雄縣沒有中繼屋選項,只有永久屋選項。所以更多的人無奈的選擇杉林。
4.折騰了數百日,最後要求避難屋選項。縣府答應了。但是設定了關卡
1)要有避難屋才能返鄉。
2)避難屋的基地要在認定安全的土地上。
3)自行找NGO援建,縣府不負責雙方的協商。
4)縣政府不會幫忙徵收土地。意思是說,土地是屬私人的。
5.因為工兵學校要收回了,沒有登記入住永久屋的復建戶慌了。如果不及時取得土地,可能揚秋興一個不高興,又要把避難屋選項給刪除掉。於是欲返鄉的村民緊急秘密會議(免得縣府從中設重重難關)
1)世界展望會為了幫我們解套,提議在自己的土地上蓋避難屋,採散居的方式。不過大家討論後覺得
.避難屋既然是避難用,所以要集中,以方便互相照應、相扶持。
.返鄉的人,只有兩位有位於平台上的土地,但是又不夠大,所以決議集資購地,以達到避難屋集中的共同目標。
.綜觀有關土地,只有一筆夠大且產權請楚(為了搶時間,最好是大的一筆,並且產權清楚,方便搶時間),並推派代表人處理。
6.與地主判時,我們這批災民有「一定要」的急迫需求(因為這是返鄉的第一歩,能不能如願回家就繫在這個交易上)、我們又有時間的急迫性(怕楊秋興反悔)。所以交易談判處在挨打的份上,幾乎是跪求地主讓售,最後以超過1.5倍公定價的價錢成交。我們還能說什麼,只能感謝地主讓我們有機會回家。於是我們這二十戶災民在工兵學校又東借西湊、南挪北調,硬是湊齊鉅款,把地給買下來。
7.當初與世界展望會討論收容人數,是以未獲配永久屋的戶籍村民一百二十人左右、本鄉其他村的部份村民,加上預測的山下族人上山工作,及滯留的外地遊客,預計四百人的容納量。結果縣府回覆。
1)南沙魯的避難屋,只做給未獲永久屋的南沙魯村民十二間,一百二十人的容納量。
2)不能有居家的感覺。
3)兩年後要拆除
8.等到避難屋的雛型有了,當我要申請公共設施(排污水系統)、申請用電時。縣府一句話,避難屋產權要屬公家,才有可能核准用電、挹注公設經費,所以要徵收。
9.縣府這種要求,合理嗎?部落族人一路走來,孤獨顛頗、欲哭無淚,回首重建來時路辛酸淚流。高雄縣府在重建的角色是絆腳石,楊秋興在我們返鄉路上築了一道道的關卡,阻礙我們回家。避難屋初步完成了,高雄縣政府又要坐享其成,搶為公家的政績。試問天下人,高雄縣府這種要求,誰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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