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教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教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12-05

真‧善‧美 (下)

合影留念謝綺燕老師(右一)、打亥校長(右二)
黃翔毓(中)、吳秋安牧師(左一)、黃裕欽(左二)

資策會 台灣數位機會中心之菁寮教會據點,透過黃翔毓、黃裕欽二位高中生巧手整理與測試,於2013/10/13將這六台二手電腦,捐贈給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小,10/13(日)當天民生國小『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 校長』,專程下山載六台電腦回學校,此六台二手電腦繼續到山上陪伴學童學習。

事隔不到二週,『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 校長』來信詢問,是否可以再有六台電腦支持民生國小,讓1~6年教室都有一台電腦,讓老師們上課可以融入資訊學習,透過菁寮教會吳秋安牧師詢問,資策會林秀英經理二話不說,立即答應再支持六台電腦給民生國小。

台南金城國中康晉源校長再度得知此訊息,指示資訊組捐贈6組全新滑鼠、鍵盤!

2013/11/30(日)『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 校長』結束早上台南大學『原住民族與研習活動』,立即驅車前往菁寮教會,載第二批二手電腦回山上。

資策會林秀英經理、金城國中康晉源校長、菁寮教會吳秋安牧師與穿梭在偏鄉、都會教室的我,我們各自在自己的位置為『教育』盡老師的責任!

金城國中 康晉源校長(左)、那瑪夏民生國小 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 校長


金城國中捐贈的滑鼠、鍵盤

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 校長

維修與測試 黃翔毓 同學

維修與測試 黃裕欽 同學

延伸閱讀:真‧善‧美 (上)

2011-07-05

為部落孩子的『教育權』請命

文‧打亥南冠 

窮不能窮教育,廢不能廢學校,學校是教育的基本配備,尤其在偏鄉部落。它不僅擔負起基本教育的功能,還同時扛起社會教育、文化教育…等重責大任。基於此狀況及以下理由,南沙魯部落懇請陳菊市長,別剝奪我們部落的學校
一、還給南沙魯的孩子一個部落學校,與大自然一起呼吸。讓山林孩子回到自己部落土地,找回與大自然共生的祖靈語言,
二、所謂「文明社會的指標」是依統治者如何謙卑與善待、讓原住民族有機會恢復與山林的共生能力,
三、桃園縣復興鄉泰雅族部落司馬庫斯小學14個孩子能積極維護保存,為何高雄市那瑪夏區南沙魯部落的小學,無法積極在山上復校...。國民黨執政下的司馬庫斯可以,為何標榜在地化、維護本土的民進黨,以及尊重原住民的陳市長執政下的南沙魯,為何沒有。莫非這些只是口號、騙人,若這是民進黨的真實面,這是陳菊市長的真面目,我們也認命了。
四、寶山部落可以原地復校,南沙魯也應該可以?
五、只要一下雨,本部落的小孩子, 為求學而生命安全受威脅;或為生命而犧牲受教權益,這是有為的地方父母官陳市長所樂見?況且急迫需要人才的南沙魯,反而不被保障在求學的完整性,降低競爭力,這是陳市長標榜照顧弱勢的另一種口號嗎
六、我們呼籲背負人權光環的陳菊市長能信守承諾『部落自主』精神,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能立即提出那瑪夏區南沙魯部落國小復校計畫,短期以『避難屋教室』課程規劃為主,長期能朝『部落理念小學』為目標,讓山林的孩子找回與大自然呼吸的默契。
本陳請書已於7/1日陳市長浩浩蕩蕩出巡至那瑪夏時送交

2010-10-13

那瑪夏民族國小 大愛園區內重建

去年莫拉克風災台達電第一時間主動與民族國校長聯絡,願意協學校原鄉重建,當學校無法原鄉重建,台達電依然不放棄這份復校計畫,南沙魯村(民族村)大部分族人選擇旗山永久屋,第一時間台達電民族國小、高雄縣教育局也與興建永久屋的慈濟商量,是否可以可以讓台達電在現在的永久屋協助民族國小重建,我們活得的訊息是:慈濟不願意,要蓋就應當由慈濟來蓋,也就是說:永久屋的硬體、災民儼然是慈濟財產的一部份,連高雄縣教育局也無法執行一縣最高教育單位的公行力。

慈濟要在永久屋重建民族國小,我的疑問有:

1. 校名:可以是『民族國小』嗎?
2. 學費:是公立、私立收費標準
3. 學校營養午餐要『全素』嗎?
4. 學校建築物可以是有色彩的嗎?

2009-11-23

莫拉克風災學生補助措施宣導

出處: 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rootCateID=A000073&docid=PA000000003694&cateID=A000233&linkSelf=0&linkRoot=0&linkParent=


莫拉克風災學生補助措施宣導
更新時間: 2009/10/01


「八八重建報」宣導資料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案辦理莫拉克風災原住民學生災害助學金實施要點」業於98年9月2日以原民教字第09800400921號令發布,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請受補助對象即早提出申請。
一、受理機關:
(一) 初審:
1. 高中職以上學生:就近向災區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送縣(市)政府初審符合規定者,彙送本會複審。
2. 國民中小學生: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符合規定者,造冊送本會複審。
(二) 複審:
1. 高中職以上學生:經本會複審通過後,災害助學金逕匯申請學生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
2. 國民中小學生:經本會複審通過後,函請學校檢具領據及學生印領清冊送本會請款,災害助學金逕匯學校帳戶,由學校轉發申請學生。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如附表:除家庭生活困難之受災戶項目得同時提出申請外,其餘每人限申請一項。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原住民國民中小學生: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經本會複審通過後,災害助學金逕匯學校帳戶,由學校轉發申請學生。
(二)原住民高中職以上學生:就近向災區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送縣(市)政府初審及本會複審通過後,災害助學金逕匯申請學生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

有關莫拉克風災核發原住民學生生活困難助學金及無線電視台接收設備修復計畫辦理情形說明(98年11月5日)

出處: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rootCateID=A000073&docid=PA000000003695&cateID=A000233&linkSelf=0&linkRoot=0&linkParent=

有關莫拉克風災核發原住民學生生活困難助學金及無線電視台接收設備修復計畫辦理情形說明(98年11月5日)


一、核發原住民學生生活困難助學金目前辦理情形 :

(一)除教育部所提家庭生活困難及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補助措施外,本會另訂定專案辦理莫拉克風災原住民學生災害助學金實施要點。針對家庭生活困難受災戶之國民中小學學生災害助學金,符合發放規定學生人數計 1,841人,其中1,797人已將補助款匯入學校,並校於開學時即發放每人3,000元,發放金額共計539萬1,000元。

(二)至於高中職以上受災戶原住民學生之家庭生活困難災害助學金及家庭遭遇變故之各級原住民學生,依據地方政府提送案件已核定發放學生人數計6人,核定金額共計6萬5,000元。


二、有關無線電視台接收設備修復計畫目前辦理情形:有關辦理受災地區無線電視台接收設備修復計畫已草擬完成,因受災地區部分道路橋樑及遷村安置等基礎設施等尚在復建,本會將於遷村確認後,辦理設備需求之調查,俾便執行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