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3

莫拉克颱風災後就業重建工作大要說明

出處: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rootCateID=A000073&docid=PA000000003682&cateID=A000233&linkSelf=0&linkRoot=0&linkParent=

莫拉克颱風災後就業重建工作大要說明

(一)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臨時工作


1.本會為照顧莫拉克颱風災區失業者生活,迅速清理災區環境,以及提供受災原住民族地區災後重建所需人力,特於98年8月17日策定「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臨時工作實施計畫」,並向財政部爭取公益彩券回饋金新台幣2億6,000萬元。本計畫總計提供2,770個工作機會,輔導有工作能力之受災者2至6個月期之家園重建工作機會,酬勞發給標準每人每小時新台幣1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月工作22天。截至10月26日止,總計受理34鄉(鎮、市)公所提報之計畫,核定2,585個工作機會計新台幣2億2,900萬元。


(二)職業訓練
因應莫拉克風災造成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橋樑等工程重大毀損,營造相關產業人力需求激增,本會預定於98年12月至99年5月,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與營造類相關之職訓專班,以為提升家園重建所需工程人力之素質,並提供原住民穩定就業機會,預計補助15班。
  

(三)其他措施
1. 為促進原住民對就業環境之認識,9-12月辦理促進原住民青年職能發展試辦計畫,針對原住民族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企業廠商說明會,其中災區縣市計辦理10場次,期使原住民學生瞭解求職管道、求職技巧、就業市場情勢及避免職場詐騙情事。

2. 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於災區重建工程時,監督得標廠商於僱用人員時,應優先僱用災區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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