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災後半年系列三:強推重建條例 災民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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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半年系列三:強推重建條例 災民不服氣
更新時間:2010-02-23 21:55:23
台灣立報   記者∕作者:胡慕情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莫拉克災後,政府匆促推出重建條例,民間團體強力反對,認為重建條例根本是「將災民BOT」。儘管如此,執政黨不惜強力闖關。粗糙政策不但讓災民無法安定,更害怕再度流離失所。


粗糙鑑定 專家自相矛盾

災後,政府率先進行安全鑑定,多數原住民地區全被勘驗為危險地帶、必須遷村。重建委員會表示,劃定特定區後村落雖會受限、房屋只能做為工寮用,「但劃定的法律3年後就沒有了」。然而,遷村牽涉生計與文化留存問題,加上鑑定草率、缺乏遷村後完整重建政策,部落幾乎全數反對。

以寶山村為例,居民爭取做為避難平台的藤枝段38甲地(155、155-2號)可分為平台與停車場兩部分,災後有兩批學者前往勘驗,但鑑定結果完全相反,居民笑稱:「那應該全部都安全!」

學者鑑定有落差,在於台灣國土尚未完成整體調查,這也是部落居民強烈反對粗糙鑑定、趕人下山的重要原因,不少部落質疑,政府趕原住民下山住進大愛村,配合未來國土復育條例通過,可能再次奪走原民的土地。

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僅表示,希望族人進住大愛村「是為了安全」;他說,住進大愛村「可同時保有山上、山下房屋」,距離並不遠,山上可用來發展文化。

趕災民、奪土地?

如何「同時保有」土地並發展文化的具體內容從未被提出,牽涉強制徵收土地的《國土復育條例》倒成為優先法案。儘管陳振川強調,法案還沒過、通過也是全台適用,但政府的作為很難讓族人信服。

高雄縣長楊秋興視察寶山村時強調「寶山村可維持基本設施,但無法原地重建」,拒絕居民將「38甲地」做為居民安遷地的要求、卻打算在38甲地興建纜車及原住民觀光園區。寶來村民認為這麼做本末倒置,楊秋興卻說:「有人住在上面容易雜亂。若要容納數十戶居民,必須評估適不適合這麼多人居住。」

部落災民安定問題被擺在觀光之後,與楊秋興在災後第一時間說法相違悖。楊秋興曾強硬表示:「不安全地帶絕不發展觀光!」如今卻又因也受重創的寶來溫泉要發展、38甲地為寶來觀光線的纜車終點站,而要原住民遷至大愛村。

不只寶來,勤和村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勤和村是越域引水工程起點,工程推動時,全村誓死反對但無用。越域引水工程雖因被質疑與小林村滅村相關而告暫停,但日前調查報告出爐,公共工程委員會宣稱與滅村無關,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已表示,工程計畫修正後就會報行政院核定並推動。

勤和村民杜麗珠痛斥:「不能接受!」不明白這種居民不能住、卻允許工程復工的道理。

風災人球

不下山的災民,被缺乏原鄉重建政策的方式威逼;但選擇永久屋也非萬事太平。

甲仙鄉大田村人蔡高利,有未婚妻、育有2子。蔡高利的哥哥在風災前過世、父親又在風災後2周左右過世,原本想結婚的他,礙於習俗無法在此時結婚。

蔡高利罹患肝癌,才剛動過手術。家中原本的土地被政府徵收做為水利地、住家變成違建,因災後家中全毀,決定離鄉住進大愛村。

2月11日,慈濟基金會舉辦盛大落成典禮,政府要員與慈濟人喜形於色,蔡高利與未婚妻卻垂頭喪氣地離開。「原以為住進大愛村是好事,現在成了夢魘!」蔡高利表示,他家的問題,全甲仙都知道,也不是不結婚,但縣府卻以戶籍上只剩他一人為由,拒絕提供更大的房屋,要他自己「找慈濟解決」。

蔡高利一家靠災後補助在外租屋,一個月租金要7500元,蔡高利說:「選永久屋就是想一家團聚,我肝癌,不知能活多久,需要有人照顧我;為何風災後父親還在世、一過世就不算戶籍?若一家人還是要拆散,那我住進來幹嘛?」

蔡高利找慈濟,慈濟又叫他找縣府,如人球般被踢來踢去。此事遭披露後,隔天卻接到「慈濟」電話表示願換28坪永久屋給他;永久屋審核權本應在縣府,如今混亂。蔡高利的個案凸顯出政策粗糙、決策混亂,無法因應災民需要。

永久屋的陷阱

高雄縣政府與慈濟所簽的永久屋合約更隱含侵害災民權利的陷阱。永久屋為慈濟起造捐給高雄縣政府,簽約者並非個別災民。但契約中卻有數項箝制災民權利的規定,一旦違反,高雄縣府可「隨時收回」。

其中「災民僅有永久屋土地使用權」、「災民及其配偶與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不得申請贈與住宅、購置(興建)住宅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價購國民住宅及利息補貼」、「取得住宅所有權後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等條文,被律師、內政部區委會委員詹順貴批評「違憲」。

詹順貴指出,政府以各種手段限制災民回鄉重建,災民只能選永久屋,但永久屋就算再牢靠,也只能撐數十年,即便災民有錢修繕,原坪數也有擴充限制,對弱勢族群來說,在平地購屋非常困難,契約全不顧公平正義。

此外,限制大愛村居民不得回原居住蓋房子,形同限制土地所有權,但未見政府有補償措施。詹順貴以小林村為例,「人家有土地所有權,原鄉回不去、又不給災民平地的土地,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

決策者自我感覺良好

儘管陳振川表示要透過行政命令解決購屋貸款問題,但未能徹底解決災民困境;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憂心指出,此契約是「私法」契約,恐非行政命令能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契約或重建條例皆未進一步保障災民「永久屋使用年限」,重建條例屆滿會否趕人,仍是未定之數。

走進大愛村,主要幹道大愛路上鋪設許多石頭,其中一顆刻有:「感謝慈濟讓我有新的房子住,讓我有溫暖的家。爸媽你們終於有新房子,不用擔心後半輩子。」災民感嘆:「高高在上的領導人和決策執行者自我感覺良好,實際上,災民不知該如何走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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